证监会决定在北京地区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
来源: 作者: 日期:2021/3/19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3月4日公告,中国证监会决定在北京地区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北京)项目征集。公告表示,试点工作接受以下类型机构进行项目申报:北京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服务机构,包括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的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等基金服务业务的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基金托管机构。试点机构可独立申报或多家联合申报。鼓励各类科技企业与上述申报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科技企业可作为牵头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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