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陈 勇 蔡玉林
后金融危机时代,银行卡产业受理主体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风险形态也各异,严重影响了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如何提高受理主体的风险意识,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银行卡业务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受理主体风险分析
银行卡产业的参与者主要包括持卡人、发卡机构、商户、受理机构以及转接机构等五个主体,各个主体在银行卡产业中处于不同的环节,面临的风险各异。受理主体是指在公共场所布放自助终端以及与特约商户签约、布放和维护POS 机具、受理银行卡并向特约商户承诺付款的机构。
受理主体面临的风险具有特殊性、复杂性等特点,这是由于受理主体在业务开展中涉及发卡机构、商户以及持卡人三个主体,法律关系复杂;另外,银行卡交易是一种虚拟交易,业务流程复杂,牵涉环节众多。根据近年银监会对银行卡产业风险的调查结果和当前风险产生的情况来看,受理主体在银行卡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外部欺诈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道德风险三个方面。
外部欺诈风险表现为不法分子通过受理终端窃取相关信息导致持卡人损失的风险。由于欺诈风险形式多样、所占比重较大、性质恶劣,且造成的风险损失较大,是银行卡产业中最直接也最难防范的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不充足或者运行失当,以及因外部事件的冲击等导致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可能性风险。
道德风险主要是指商户追求高额利润,将终端移机使用或出售、与持卡人进行协议透支等产生的风险。
二、受理主体风险管理的现状
我国银行卡产业发展时间较短,受理市场建设起步更晚,目前受理主体的风险管理还存在诸多弊端。
1. 尚未形成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
在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受理主体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相对薄弱,突出表现为以下几点。首先,受理主体对业务经营压力与风险管理的关系认识不够充分,考核业绩时以业务发展为标准,片面追求业务发展、忽视风险管理的现象较为严重;其次,风险管理理念在银行卡受理人员中贯彻得不够充分,无论是在商户发展的尽职调查、受理入网,还是商户的后续服务中均存在风险点;此外,受理主体对特约商户的风险教育匮乏,在受理市场建设中主要是对收银员进行操作方面的培训,而忽视了银行卡产业法律法规的普及,为受理终端的重大风险埋下隐患。
2. 缺乏先进、科学的风险管理技术
目前,国内外银行卡产业风险管理研究主要集中于发卡主体,其风险管理分类科学、量化准确并大量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和数理统计模型,但对受理主体的风险管理技术研究,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基本上都是空白。
3. 尚未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
数据信息支持系统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信息系统的开发缺乏前瞻性与连续性,造成各个环节信息冗余、数据之间彼此矛盾,基础数据统一性与准确性的不足严重阻滞了受理主体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更为重要的是,受理主体在开展商户受理业务时还不能使用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以及工商部门的后台数据系统,无法将商户法人的信用记录以及商户的具体注册信息纳入风险管理体系中。此外,在我国联网通用的商户中,间联商户占比较大,受理主体还不能通过终端的后期交易数据系统进行有效系统侦测,警示风险。
4. 受理市场的外部环境尚不完善
当前社会信用意识以及信用道德规范较为缺乏,且银行卡产业的法律法规建设还不健全,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外部发展环境尚不完善,客观上给受理主体的风险管理带来巨大压力。
三、加强受理主体全面风险管理的建议
1. 受理主体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1)系统性原则。风险管理模式必须渗透到受理业务的各个岗位,形成一个系统性的风险管理机制。
(2)社会性原则。风险管理模式不仅要满足受理主体自身风险管理的需要,更要注重整个银行卡产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以及全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3)可行性原则。在当前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风险管理模式必须确保可操作。
2. 建立受理主体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措施
(1)培育全面风险管理文化
风险管理文化是指通过行动或文字的呈现,使员工能够随时觉察到风险的存在。它是一种融银行卡业务经营思想、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行为等要素于一体的文化力。培育受理主体风险管理文化就是在受理市场的日常建设中倡导和强化风险意识,提醒风险所带来的恶果,培养受理市场中涉及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理念,从而推动风险管理文化的形成。
(2)制定完整的风险管理制度
风险管理包含诸多环节,受理主体应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第一,严把商户准入制度,对商户的注册资本金、主营业务、存续时间、营业面积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并设置门槛,形成商户准入制度。同时,入网商户要符合国家政策、协会公约以及受理市场规范发展的要求。第二,完善员工与客户的风险教育制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对员工的风险意识、风险警示以及风险管理的教育,保障内部员工的合规操作,另一方面从多种渠道对特约商户法人和收银员进行银行卡知识、银行卡法律法规以及警示银行卡作案的新手段和新动向的宣传,提高特约商户的安全意识与防范风险能力。同时,要加快建立全国收银员职业技能的认证制度与职业等级的认证工作,提高收银员的职业操守、操作技能以及收银员工作的稳定性。第三,加强对特约商户与受理终端的管理制度,强化风险控制。受理主体要加强对特约商户、受理终端等设备与交易的监测、管理,对商户交易量突增、频繁出现大额或整数交易等异常现象,应及时进行监控和调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净化和规范银行卡产业发展环境。此外,受理主体要特别重视收单协议和商户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利用银行卡受理终端从事不法活动的商户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并将其行为记录纳入征信系统。
(3)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
信息模糊以及不对称不利于受理主体做出最优决策,但受理主体可以根据特约商户的历史风险表现、特约商户的经营特征以及商户的法人信息,通过数据挖掘分析,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制定特约商户评分模型,以此评估商户的风险。此外,后台动态的交易监控也是受理主体风险管理的重要技术工具。
(4)完善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建设
建立和完善受理市场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搭建行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需要人民银行、受理主体及国家工商部门加大信息系统建设投入,使信息系统的开发具备可扩展性,充分满足银行卡产业发展中各个主体发展决策与风险管理的需求。同时建立一个通畅的交流渠道,保障信息的充分流动。
根据目前我国银行卡产业发展的现状,充分发挥银行卡组织数据信息服务的优势是另一个较为有效的捷径。银行卡组织在银行卡交易活动中发挥着连接发卡市场和收单市场的作用,通过充分挖掘跨行转接交易信息中的数据,有条件开发出适合不同主体风险管理的数据需求。银行卡组织需要加大科技投入,逐步完善银行卡信息库和与之相配套的信息服务系统,充分发挥商户直联数据支持的优势。
(5)建设规范的受理市场环境
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在银行卡产业发展中的组织领导作用,通过搭建有效的议事协商平台,制定合理的政策措施和受理市场扣率标准,有效解决受理市场扣率混乱、一柜多机、移机挪用与跨区域收单等问题。各地人行应积极协调,加强对受理市场的监督检查,形成以人民银行、各发卡和收单机构的分管领导,以及支付结算、银行卡部门的负责人和商户代表为主要成员的银行卡受理市场协调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分析银行卡发展形势,通报并协商解决银行卡受理市场的各类风险和受理主体的违规问题,以规范辖内银行卡受理市场的秩序,保障银行卡产业中各主体的利益。
(6) 构建银行卡产业风险合作联防机制
受理主体应加强与银行卡监管部门、产业中其他主体以及公安部门之间的联系,运用信息共享、合作联防手段控制风险。要向人民银行、银监局等监管部门及时反馈产业信息,行业之间也要及时互换相关信息,实现风险数据共享,从而有效地规避风险。受理主体要定期审查特约商户的账单,对常常以大额整数消费的客户进行跟踪调查,取消屡次为客户套现提供方便的特约商户资格。税务机关对特约商户不能以定税的形式收纳税款,而应以其实际销售额为纳税依据,使特约商户在银行卡套现中无利可图,从而减少套现风险行为。受理主体和银行卡产业其他主体在业务经营中面临着共同的市场机遇及风险防范,因此联合起来对付银行卡犯罪活动已十分紧迫,应与公安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发生案件时及时主动报案,尽快协调解决。只有通过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联防,才能达到群防群治、有效防范风险的目的。
另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探讨建立业务保险机制。受理主体可以根据受理市场风险的特点,与当地保险公司协商签定合同,确定险种及责任范围,约定保险费缴纳比例,以便风险发生后弥补损失,降低成本。
(7) 完善银行卡产业法律法规建设
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明确各主体的权利与风险责任,当前要加快银行卡产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与完善,并根据市场实际和区域特点,加大对银行卡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社会协调处理和快速反应机制,有效进行事前预防和事后控制。制定交易系统安全运行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银行卡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保障交易各方的利益。
(8)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建立与我国当前经济形势相适应的社会信用制度,必须 “德治”与“法治”相结合。通过“德治”提高个人与法人的诚信意识,为建立信用社会提供内在的道德自律,为银行卡产业中受理主体业务的开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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