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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阻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晏路辉:详解金融机构实现碳中和的路径

碳阻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晏路辉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凸显,中国于2020年9月向世界作出承诺,将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绿色低碳投资需求迅速增长,预计在未来三四十年间将带来百万亿元级别的资金需求,给中国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业务增长机遇。

  同时,中国的“双碳”目标也对金融机构绿色低碳转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1年,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鼓励金融机构每年至少对外披露一次环境信息,包括金融机构经营活动产生的碳足迹。在地方层面,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要求金融机构披露其自身经营及投融资活动的碳排放。

  此外,市场对金融机构环境信息的关注也日益提升。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的投资理念越来越受到全球投资者的认同和关注。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美国交易所可持续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交易额中,超过50%来自可持续投资领域。在中国,可持续投资基金的规模和数量也在迅速增长,投资者越来越关心企业在环境和气候风险方面的信息披露。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向净零排放转型将是未来新的发展趋势,金融机构需要尽早采取积极行动:一方面在转型期间控制自身碳排放量,尽早实现自身运营碳中和;另一方面引导、支持和服务产业与客户的低碳发展,引领社会资本向绿色低碳领域布局,带动全社会的绿色生产消费活动。

  本文将结合碳阻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阻迹”)提出的碳中和方法论——CREOS路径,从碳排放的核算、自身减排、带动上下游减排、碳抵消、传播披露五个环节出发,详解金融机构碳中和实现路径。

一、CREOS路径

  CREOS路径包含了计算(Calculating)、减排(Reducing)、带动(Engaging)、抵消(Offsetting)、传播(Spreading)——企业实现碳中和的五大关键环节。

  1. 计算

  没有量化就没有管理,碳排放的核算与统计是金融机构碳管理的前提和首要步骤。此过程要求金融机构按照一系列选定的温室气体核算标准,采用精确的方法开展碳盘查工作,以全面了解自身碳排放,更有针对性地制定减排目标,更好地管理碳相关风险。

  ISO 14064-1标准与GHG Protocol标准是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管理的两项标准。GHG Protocol标准将温室气体排放划分为三个范围,分别是范围一、范围二和范围三。范围一涵盖组织的直接排放(主要来源于燃油车辆或其他燃烧装置等),范围二包括组织的间接能源排放(主要来源于外购电力和外购热力),范围三涵盖与组织活动相关的其他间接排放(主要来源于与企业价值链上下游相关的排放)。

  ISO 14064-1标准明确了碳盘查的五个关键步骤(见表1)。

  需要注意的是,范围三排放在金融机构主要表现为融资排放。所谓融资排放,是指金融机构在价值链下游活动中向其客户提供贷款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显示,融资排放比金融机构的直接排放多出700倍以上,占其排放总额的比例通常超过99%。测算投融资活动中的碳排放对金融机构践行可持续金融、推动经济的低碳转型至关重要,但测算投资组合中的排放极其复杂,国际上一些行业组织和机构(如碳核算金融合作伙伴关系PCAF)已开发了核算方法学工具,但现阶段尚无统一标准,该部分的碳排放核算还面临着诸多挑战。

  2. 减排

  核算碳排放数据之后,企业首先应尽可能去发现碳排放“热点”并减排,而不是选择抵消和中和。

  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业务属性,从运营和业务两方面制定短期和长期的碳减排目标和行动,根据减排目标规划减排方向和路径。设定减排目标后,金融机构可首先着力降低自身运营的排放,表2为针对范围一、范围二、范围三可采取的减排措施。

  3. 带动

  金融机构的商业模式决定了金融机构在运营范围产生的碳排放并不多。积极调动生态伙伴开展减排行动,不仅能发挥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还能降低金融机构资产风险。

  金融机构带动上下游减排可参考以下方式:

  一是开展被投企业碳管理培训。金融机构可以与其被投企业合作开展碳管理培训,协助其进行碳排放管理、识别和减少碳排放,例如改进废弃物管理办法、采取节能措施等。

  二是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金融机构可以加大绿色金融发展力度,增加零碳和近零排放资产的配置,同时减少对高碳行业的资金支持,例如推动清洁能源、电动汽车、零碳建筑等领域的投资。银行可以向低碳、减排、环保企业发放绿色贷款或帮助它们发行绿色债券;资产管理公司可通过设立碳基金、发行绿色低碳主题的股债基金或ETF来帮助投资者筛选绿色投资标的,并将募集资金直接提供给相关的绿色企业。

  三是开发碳普惠平台。金融机构可充分发挥中介作用,规范引导全社会的绿色生活消费活动。目前,多家银行已推出了碳账户方案,通过金融服务追踪用户碳减排行为,对用户减排行为进行量化,形成碳账户余额,用户可利用这些余额兑换商品服务或支持公益。通过碳账户的形式,金融机构可以激励用户实践低碳行为,培养低碳消费习惯。

  四是开发碳金融产品与服务。碳金融是指以碳排放权为标的的碳交易金融市场及其衍生的各类金融产品,在我国实现“双碳”目标和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方面具有关键作用。2022年,证监会发布了《碳金融产品》金融行业标准,银行可以依据相关行业标准,为参与碳交易的企业、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在支持企业方面,银行可以使用企业的碳配额或碳减排权益作为担保,提供贷款和发行碳债等融资服务;此外,还可以研发碳金融衍生产品,以帮助企业管控碳配额和碳价格的风险,并提供相关的风险对冲服务。例如,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创新性地推出碳金融产品,支持实体经济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截至目前,已经通过碳减排政策工具向近40个光伏、风电、生物质能发电等项目提供了超过10亿元的碳减排贷款。

  4. 抵消

  金融机构要实现碳中和,可以使用碳信用抵消不可避免的碳排放,从而实现“零排放”。企业的碳抵消活动通常是指通过购买高质量的、经认证的碳补偿额度,来抵消企业在执行减排计划后仍然剩余的碳排放量。金融机构作为非国家规定的强制控排企业,可主动参与自愿碳市场,自愿购买项目减排量以实现自身碳中和。

  自愿碳市场目前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国内自愿机制(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国际碳减排机制(如清洁发展机制CDM)以及第三方独立自愿减排机制(包括核证减排标准VCS、黄金标准GS)。其中,可再生能源、林业和土地利用类项目在自愿碳减排项目中占大部分。

  碳抵消是企业实现净零排放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企业不能简单地购买碳信用而不减少自身碳排放,碳抵消须与准确的碳盘查和切实的碳减排协同开展。此外,企业应该仔细审查碳抵消项目,确保其具有永久性和额外性、不重复计算、不漏失、可验证。企业可依靠第三方机构的支持保证项目的优质可信度和抵消的有效性。

  5. 传播

  金融机构在提出并实施碳中和目标和路径后,应尽早进行传播,进而对行业产生更大的影响。传播披露可以增强金融机构的透明度,向外界展示其碳中和成就和目标有助于建立客户、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同时,一些地区的监管机构要求金融机构披露其环境和气候风险相关信息,以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因此,金融机构需披露碳排放信息满足监管要求。此外,通过积极传播碳中和实践,金融机构可以树立榜样,推动整个金融行业的低碳发展。

二、金融机构碳中和规划案例:大钲资本碳中和目标路径

  大钲资本是国内一家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专注于消费、企业服务、医疗健康及科技行业的投资机会。在碳阻迹的支持下,大钲资本完成了2021年度二氧化碳排放的盘查工作,在此基础上设定了三个阶段的目标:2025年前实现大钲资本运营层面碳中和,2030年前实现员工人均碳排放下降25%,2050年前实现投资组合运营碳中和。

  大钲资本根据三个阶段的目标,制定了自身运营和被投企业领域的减排路径(见表3)。

  碳中和是人类当下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未来数十年在这条道路上注定充满荆棘。金融机构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既要“独善其身”,实现自身运营的碳中和,更需要利用金融产品和服务带动更多的企业机构参与到碳减排行动中。通过制定清晰的碳中和规划和路径,结合切实可行的落地措施,不断探寻主营业务提升与减少碳排放的平衡点,将是金融机构未来的重要命题和方向。

原标题:详解金融机构实现碳中和的路径——基于CREOS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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